安永:BEPS反避稅盛行 台企跨境交易影響甚鉅
工商時報【記者林淑慧╱台北報導】
在全球化時代,企業經營日益重視稅務供應鏈管理,以利節省成本,進而改善營運績效。然而近年來,多數已開發國家深陷財政赤字窘境,引發執政者對於跨國企業在當地繳交稅負過低之疑慮,加上現有稅收制度已不符新興商業模式所需,掀起國際租稅的新變革。
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營運長劉惠雯表示,OECD (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)自2012年起,便著手計畫解決「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行動方案」(以下簡稱BEPS行動方案),建議各國針對企業供應鏈的交易實質性,以及租稅規畫資訊透明度,採取更嚴格的規範。
「BEPS行動方案是國際租稅史上,第一次大規模的稅務改革浪潮,不僅將拘束OECD會員國,更影響所有國家。尤其對台資企業從事跨境交易也影響甚鉅」劉惠雯說。
她並提醒,BEPS首重跨國企業的資訊透明度,鎖定企業因跨境交易安排,所可能產生的雙重課稅或不課稅議題。
目前OECD針對BEPS問題已經制定了15項行動計畫中,強化受控外國公司法令(行動計畫3)、重新檢視移轉訂價文據(行動計畫13),以及防止人為規避常設機構之行為(行動計畫7),是台資企業從事跨國交易時,大直區房屋借款首先要面對的稅務挑戰。
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就學貸款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周黎芳指出,OECD認為企業透過將利潤保留在低稅率國家且不分派盈餘的行為,已構成刻意的租稅規避安排。在行動方案3,OECD揭示理想的受控外國公司法令應包含之具體規定,提供予預推行此制度之國家(例如台灣),相當參考價值。
各國反避稅的動作蔚然成風,加重對跨國企業移轉訂價(TP) 查核力道,為國家增進稅收,成為各國爭稅政策的趨勢。
劉惠雯表示,OECD已要求移轉訂價文據之內容,應增加透明度及全面性,並特別要求符合特定條件之跨國企業,應申報一份國別資訊揭露報告。
依據OECD公布的移轉訂價國別揭露報告範例,跨國企業不僅需揭露其集團全球營收及獲利情形,還包括集團利潤在各地如何配置,與在各地繳稅狀況及其他經濟活動,包括各國員工人數、資本、保留盈餘及無形資產配置狀況等。
劉惠雯強調,移轉訂價國別揭露報告一經各國稅務機關引用,讓企業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大,對於集團企業實質功能與利潤配置之關聯,以及集團內供應鏈之優化,更需要縝密之移轉訂價政策及執行方案。
另外,為因應數位經濟下的交易潮流,OECD也建議適當修改常設機構定義,提高常設機構豁免之標準。BEPS報告中,特別針對常見的佣金代理商安排、藉切割合約以規避常設機構門檻及所謂輔助性、附屬性活動之定義,提出OECD 租稅協定合約範本修正之建議。
周黎芳說,跨國企業在境外從事佣金代理商安排、主張特定常設機構豁免活動,及從事交易合約之協商、洽談活動,都必須審慎重新規劃,以免未來各國對於常設機構之認定採取更加嚴格的適用標準,加重台商於交易當地國之稅負。
安永表示,依據OECD 設定各行動方案的進度時程表,相關實施方案將在未來陸續落實,建議台灣跨國企業了解交易當地國之法規有無因應BEPS行動方案而為相關修正,以評估投資架構,重新檢視生產及供應鏈設計及交易安排之適當性及必要性,並確實依據各企業所執行的功能、承擔的風險及擁有的資產,進行集團利潤的合理分配,以避免增加額外稅負之風險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安永-beps反避稅盛行-台企跨境交易影響甚鉅-215006567--financ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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